分析 用總共打的字數除以用的時間就是她們各自的速度,然后進行比較即可.
解答 解:小玲的速度:1920÷24=80(個)
小芳的速度:1170÷18=65(個)
80>65
答:小芳的打字速度慢.
點評 此題的關鍵是根據關系:工作量÷工作室即工作效率,分別求出小玲和小芳的工作效率,然后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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