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化學家道爾頓在他的《化學哲學新體系》中提出下列有關物質構成的觀點:“一切物質是由大量的、極其微小的微粒(原子)構成.這些粒子通過引力作用而相互結合成物質.人們不可能創(chuàng)造出新的原子,也不可能將原子進一步分割.人們所能實現(xiàn)的變化只能是把結合在一起的原子分開或將分開的原子重新組合起來”.這一學說對化學的發(fā)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阿佛加德羅提出分子概念后,有人對道爾頓的上述觀點做到如下修正;
a.“一切物質”應改為“有些物質”;
b.“人們所能實現(xiàn)的變化”應限定為化學變化,不包括其他變化;
c.“不能創(chuàng)造或分裂原子”應指“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創(chuàng)造或分裂原子”;
d.原子是構成物質的最小微粒.
根據(jù)你的理解,上述論點中錯誤的是(填字母)
c、d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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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創(chuàng)造或分裂原子”是錯的,因為在現(xiàn)在可以通過核反應的形式分裂原子,也能獲得新的原子;原子中有原子核、核外電子等,所以原子并不是構成物質的最小微粒
“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創(chuàng)造或分裂原子”是錯的,因為在現(xiàn)在可以通過核反應的形式分裂原子,也能獲得新的原子;原子中有原子核、核外電子等,所以原子并不是構成物質的最小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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