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分析:(1)設第一次批發(fā)價為x元/條,則第二次的批發(fā)價為(x+0.5)元/條,根據第二次去購手鏈時,每條的批發(fā)價已比第一次高0.5元,共用去了150元,所購數量比第一次多10條即可列方程求解;
(2)由于知道兩次購手鏈的錢數,只要求出購手鏈的條數,即可作出判斷.
(1)設第一次批發(fā)價為x元/條,則第二次的批發(fā)價為(x+0.5)元/條,由題意得
(x+0.5)(10+
)=150
解得x
1="2," x
2=2.5
經檢驗x
1=2,x
2=2.5都是原方程的根
由于當x=2.5時,第二次的批發(fā)價就是3元/條,而零售價為2.8元,所以x=2.5不合題意,舍去.
故第一次的批發(fā)價為2元/條;第二次的批發(fā)價為2.5元/條;
(2)第二次共批發(fā)手鏈
第二次的利潤為:
答:老板第二次售手鏈賺了1.2元.
點評:本題有一定的難度,列分式方程一定有除,可抓住此點作為思考的突破口,設出未知數,表示出列方程需要的一些量,根據給出的等量關系列方程.